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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通知
日期:2018-11-02  发布人:学生处   浏览量:

各系部、各班级

按照《许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为使我校学生能够享受到政府关怀,得到基本医疗保障,各位班主任、辅导员老师(包括新老生)组织本班学生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医疗保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20元(详细信息见附件1

2.缴费时间:2018年11月20日-2018年11月23日

3.缴费地点:学生处行政楼1111办公室

4.具体要求:请各班班主任、辅导员老师在收缴医保费用时填写《XX系XXX班学生医疗保险名单》(附件2)并由学生手写签字确认;如有自愿放弃参保的学生,由本人在《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》(附件3)中手写签字;各位班主任、辅导员缴纳本班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时带上参保学生费用、《各班级医疗保险统计表》和《各班级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
附件1: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税务局河南税务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XX系XX班医疗保险名单.xls

附件3: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参保统计表(1).xls

2018年112

半岛官网(集团)有限公司学生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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