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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8-08-30  发布人:学生处   浏览量:

各系部:

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把精准扶贫做实,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打好基础,本学期对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普查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普查范围及对象

普查范围:全院高职、五年制、中职学生

普查对象: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供养、父母低保家庭学生、父母或者学生残疾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家有重大病患家庭学生、突发灾害家庭学生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。

二、普查时间

9月1日-15日

三、所需材料

1.学生需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》见附件1;

2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交《明白卡》,(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统一发放有明白卡)或者加盖有当地扶贫办公章的证明,并写明“xxx此学生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”,若是学生父母或者祖辈是建档立卡户,需提交父母或祖辈户口本复印件,以便证明是同一户籍;

3.农村特困供养家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;

4.低保户学生需提交家庭低保证明及最近低保发放记录证明,若是学生父母或者祖辈是建档立卡户,需提交父母或祖辈户口本复印件,以便证明是同一户籍;

5.父母或者学生残疾、孤儿、烈士子女、家有重大病患家庭学生、突发灾害家庭学生及其他特殊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。

6.各系统一汇总,并提交加盖系公章的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》见附件2,汇总表名单顺序和学生的材料顺序一致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每一位建档立卡学生要有一位学校帮扶人,帮扶人是了解学生在校学习、生活情况,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谈心指导,每学期不少于三次,并把谈心内容在学生末报学生处;

2.各系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,做好本系的“资助专项页”板面的宣传,通过班会、班级QQ、班级微信群进行宣传,充分发挥班主任、辅导员的作用,争取不落下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
3.在取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,请注意保护学生隐私;

4.9月16日之前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》和学生证明材料交学生处,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。

 联系人:孙莉丽  邮箱407948134@qq.com

 

附件: 1.家庭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.doc

2.家庭经济困难汇总表.xls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2018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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